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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学 生 上 网 公 约

我愿意接受以下条款:

1. 旦入网注册成功,我将成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园网的用户,并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

2.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学校网络中心有权终止用户帐号的使用。

3.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因用户未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而对用户自己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用户自己负全部责任。另外,用户要对其帐户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若发现自己的帐号被非法使用或危及网络安全的情况,用户有责任和义务立即通知学校网络中心。

4.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责任。用户承诺:

(1)在使用校园网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学校有关法律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校园网使用管理的若干规定》等。

(2)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在网页上发布信息必须符合国际法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4)不利用校园网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a)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b)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c)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

或者增加的;

(d)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e) 任何形式的网络扫描

(g) 任何形式的网络代理

(e)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5)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学校网络中心的服务。

(6)不得擅自拉拽、变更寝室内的网络连接端口。造成损坏者按每端口15元的成本价赔偿。

(7)遵守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5.用户上网的开通时段由学校制定,由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执行。用户在学校规定的时段内享受上网服务。

6.用户一旦填写“学生入网登记注册表”即表示对本公约以上条款的承诺。

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及的公约条款,学校网络中心将有权根据其行为轻重作出相应处理或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华中科技大学 网络中心

                                               200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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